启封程序:由**继承人林若薇+共同监护人董事级**在法官面前一起认证。
理由:公司内部出现盲点与异动,为避免争议,改由法院保管。
时程:二十四小时内提出临时处分,三日内排期听证。
她拍照,传给一位可信的律师行助理,只写四个字:「急,今晚送。」
对方很快回三字:「收到,跑。」
她放下手机,去窗边站了一会儿。夜风把窗帘轻轻吹起,像有人从外面看她一眼。她看着玻璃里的自己:眼神不再发散,像一条线,从心口拉出去,穿过会议室、穿过电梯井,最後停在一个地方——法院。
她回到桌边,在纸的最下面补一句话:「明早八点,找沈夜辰。」
不是谈情理,是谈算盘:
法院封存,他免责:别人说他灭证,他指法官。
共同监护,他掌控:全程在场,风险不外流。
继承人到场,她合法:任何人绕不开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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