悠扬的音乐在我的耳边响起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是我最喜欢的乐种之一,优雅而不失俏皮的爵士乐。

        曾经听闻一个传言,如何将自己最喜欢的音乐变成最讨厌的音乐?

        答案十分简单——你只需要将其设为早晨的闹钟就可以了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嘛……虽然不知道对其他人是否有效,但与我而言恐怕并没有什麽作用吧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不论是什麽时候,旋律悦耳、节奏极佳的爵士都是我的最Ai。

        伸出自己手掌在黑暗之中m0索了一番,这才终於握住了我的手机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是周日,原本是个可以好好放松一觉睡到12点的好日子,但是今次的事态却并不容许我这麽做。

        昨日,我在图书馆遇到了一名失去记忆的鬼魂少nV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答应了她,一定会帮助她寻回记忆。

        为此,不惜欠下了淩薇的人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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