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眼杨华到省城南都市已经两个多月了。
气候进入了初夏时节,天气渐渐变得暖和起来,有时候甚至有些炎热。
这两个月里,杨华早已把孙艳梅的烹饪技术学会了,孙艳梅也毫无保留地把自己会的都教给他。
如今的杨华,烹饪功夫已经赶上了孙艳梅,有些客人还感觉他比孙艳梅要强些,一来就说要他下厨。
为了让杨华住得舒服些,孙艳梅早已没让他睡在店里了,让他搬到自己家里去住,她和女儿住一间,杨华住一间。
孙艳梅无疑是个心善又好强的女人,不过她这么做当然也是有私心的。
她喜欢杨华,也知道杨华是个有良心的男人,为了留住杨华,她把自己的技术传授给他,就是想让他长时间地留在自己身边,和他慢慢培养感情。
她知道,要是总让杨华打杂工的话,他不可能长时间在她的餐馆里待下来,而她又不可能让杨华干杂工的活给他厨师的工资,那样杨华也不会干。
于是就只好把他培养成餐馆里的大厨师,再给他加工资,让他看到希望,也给自己一些希望。
哪怕她知道,杨华来省城的初衷并不只是要成为一位厨师那么简单,但她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。
两个月下来,杨华已经渐渐代替她成为艳梅川菜馆的大厨,她自己退出了厨房,成为了店里的服务员和杂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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