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是高速公路或者直线距离,普通摩托车是跑不过面包车的。但这是闹市区,面包车窜得再快也不过78十码,而摩托车的优势就在于灵活,这也是刘志刚出警后选择摩托车的主要原因。
刘志刚驾驶摩托车的技术非常好,只见他不过十几秒钟就快赶上了面包车。
1伙劫匪见刘志刚和杨华离他们越来越近,1个个都慌张起来,催促司机加油开快点,哪怕他们知道司机已经把面包车开出了跑车的感觉。
“再开快点!他们就要追上来了!”马东大声喊道,此时他早已经扔了帽子和墨镜,粘在嘴上的胡须也撕掉了。
他和那个同他1起进入营业室的同伙之所以没有在头上套黑丝袜,就是因为他们是在营业大厅里准备找机会闯入营业室的人,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可能会套着黑丝袜进入营业大厅。
此时,面包车里的那个旅行包里,装满了成梱的钞票,1个劫匪拉开拉链看了1下,笑得嘴都合不拢。
“老大,我们发大财了,这些钱最少有两百万,......应该不止,3百万都有了!”
马东给了这个家伙1耳光,“妈的,你没看到后面有警察和杨华追上来了吗?钱是到手了,要能摆脱他们才算成功!”
此时的劫匪们都扯去了头上的黑丝袜,1个个面露喜悦的同时,也在担忧后面追赶上来的刘志刚和杨华。
“老大,这个杨华是个什么人?我看他功夫不错,他应该不是警察,为什么会管我们的事?”另1个劫匪问道。
“妈的!”马东1拳打在座椅上,“今天真是背到家了,居然会遇到他在银行里面,要不然我们就吃定了这1单!”
马东说话间,刘志刚的摩托车已经到了他们的车尾,摩托车上的警笛声很是刺耳,像刀1样割着几个劫匪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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