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荆小强还是决定站在风口上。
毕竟,这种啥都不用做,直接摊平就能飞到很高很高的风口,一辈子可能都难以再遇见。
捞回去的钱,谁会嫌多呢。
后续立刻签署的协议,也证明了他之前的猜测。
刚注册好的公司,却需要临时跟荆小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。
压根儿没打算让创作人参与分享。
因为没有采纳申报的这个项目内程序,所以软件所有权其实还是属于黄图佬,只是研发资金由官方提供,他只是委托创作人,所以要打官司的话版权多半还是属于官方。
但他不在著作版权转让上签字,这家已经拿到商业运营权的新公司就没法展开后续商业运作。
这其中的手脚已经很明显了。
说不定还包含了向各家商业软件公司推荐这个浏览器的人脉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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