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疯老娘们儿挺狂啊。”钱松心里想道,说什么最喜欢在警察面前杀人,如果不是吹牛,那就是有杀人得手后逃跑的信心咯。

        两辆警车开进了公园,五六个警察从车里钻出,手里举着枪,嘴里开始咋咋呼呼地大喊着“放下武器”“把手放在我们看得见的地方”“趴在地上”等等警告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他们的枪口不是对着钱松,就完美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群警察接到报警,有人在纽约中央公园持刀行凶,他们出警速度还是挺快的,毕竟警局离公园不算远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没仔细询问警情,这群警察直接就抄着家伙过来了,以至于连凶手的性别都没搞清楚。

        草坪上现在只有钱松和他的分身2号,以及女刺客3个人,其他的路人早已经鸟兽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警察们很轻易地就锁定了目标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角度的关系,他们没看到女刺客手里的短刀,只看到钱松抱着一个不知是死是活的人快步走着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不就和报警人在电话里说的对上了吗——那个亚裔男子怀里抱着的,应该就是被害人吧?

        相比起一旁的那个高挑性感的白人女性,这个亚裔男人更像是凶手,谁让他不是白人呢?

        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人,还想带着尸体逃走?还想毁尸灭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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