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后Sea集团的电子钱包公司也会拆分升级成为一个独立的金融集团,开展更多金融业务的同时,也会放开融资。
要是不让自己入股,就把钱省下来投资给。
陈炳耀也在衡量得失,Grab目前最为重要的业务是打车,接着是外卖,然后才轮到电子钱包。
目前的就是一个鸡肋,就一两百万用户。
要不要拆出来给锐向集团合资喃?
合资后,Grab可以获得充裕的发展资金和技术,开展更多更丰富的金融业务。
同时,集团省下来的钱可以全部砸到打车和外卖业务上面,负担可以减轻不少。
但拆分了电子钱包出去,丢了控制权怎么办?
听张益达的口气,中国的巨头公司都要来推广电子钱包了。
微信支付和支付贝可不是善茬,背靠两尊几千亿美金市值的母集团,要钱有钱,要技术有技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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