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这几年村里就是有这样的规定,不管哪家哪户,但凡有历年欠款的,不管遇到什么事,村里都不给盖章。
1句话,作为农户,你不履行义务,那么就享受不到权利。
村委也不会给你履行义务。
甚至有的人家老人去世,需要村里出证明去火化,村里都要求你先把历年欠款交上再开证明。
朱兆廷的闺女要登记,需要村里盖章出证明,同样如此,先把历年欠款交上,然后村里才能出证明。
要不然你就别想登记。
大概,村里这也是被逼的。
不敢暴力催债,那只好在你用到集体的时候给你卡脖子。
所有的村几乎都是这种做法。
你要想1直欠着,那你就有本事1辈子用不到村集体。
本来招赘到1个好女婿,老朱家很高兴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