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是各地的妓馆女子也一样,不等朝廷安置,就都找到人家了。她们是欢天喜地的跟着人家走的,谁也没有办法拦着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,大明律在这个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的,它规定:四十无子而妾!

        但是这个东西,从来没有被执行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些人曾提出,说这个四十无子而妾,应该给前面加个‘民’字,意思是:民四十无子而妾。

        可随后就有官员给民做了注释,说这个民,包括了官员、典吏、生员,都做民论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就是把皇家贵胄除外,其他人都算是民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不管怎么争执,妾这个东西,该有还是有!

        律法上规定了,若是违背这一律法:笞四十!

        笞这个刑罚不要命,竹片子打人,能把人怎么着呀?

        处罚轻是一个方面,另一个方面是,妾的形式多样,没法查!比如,朝廷说不准纳妾!好的!转天肯定都没有妾了!但是丫头这种东西,总有的吧!变相的还是妾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这玩意,林雨桐就是把脑袋抓破了,这东西都暂时禁绝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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