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白天歌去哪儿,肯定就有人跟着去。
白天歌只要带人,那么就有再次泄露的风险。
账本是关键证据,如果再次丢失,那么案件,就真的没法破了。
自己不一样,自己除了是大理寺的一个小司役。
还和苏记酒坊,有密切的关系。
估计对方也知道,苏记酒坊背后的真正东家,就是自己。
那么自己去收购张记酒坊,也说得过去。
而且自己是一个人过去的,并没有带大理寺的同僚,也没有让白天歌跟去。
这就让对方误以为,自己真的是去谈生意的。
这样就很好的,为自己的查找行动,打了一个好掩护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