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之初一听便喜从心来,想着换裤子时裤子上那黏糊糊的白浊,顿时觉得锦城说的是对的。
他真的要蜕变成天元了。
那他不是可以娶媳妇,可以光耀门楣,甚至还可以娶多个媳妇!老爹再也不能骂他没用,是偷懒的米虫了。
任之初缠着锦城叔让他说天元的那些事,一边更是铆足了劲儿算账,从前那些繁杂的账本在自己即将成为天元的梦想下也都不成了问题,几乎没花什么时间,他把这些天挤压的事情也都做完了,甚至连伙计扫地的活他都抢着干。
任大发睡醒看到任之初忙上忙下也心情大好,带上准备好的礼品就去赴宴。任之初表现很好也没有被带上赴宴,他也不恼,就在米铺里呆着也乐得自在。
后厨端上来饭菜,任之初就让几个伙计围坐在一起吃饭,听伙计说些街市里的事情,倒也热闹。
“你听说过没有,最近镇子上出了个小神医,不用寻常药物,只用山里刚摘下来的野草根,枯树皮就跟包治百病。”
伙计们在热烈的讨论镇子上的奇事,任之初也没怎么听,端着饭碗大吃大嚼,一点都没顾忌他大少爷的形象,好像肚子能装进十斤米。
“有这么神奇的事他怎么不去州府,那儿有钱人多!”
“听人说就是在州府被赶出来的,得罪的就是州府老爷,那家儿子没得生,听说他妙手回春就去找他,结果治的太好,公狗开了荤,天天在青楼鬼混都出了名儿了。”
任之初拿起鸡腿就是啃,一边啃一边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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