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只是给了她一些她应得的东西,虽然方法是不道德的。
如果在轮回中,这样的事要下地狱,那我愿承担一切。
第二个理由可以这样推理。
人们之所以认为我们是1,是因为我们是母子关系。
这个母子关系是1结论成立的必要原因。
也就是母子→发生关系→1后一个命题要成立,前面两个条件必需成立。
而我觉得我们母子关系成立的基础不是那么牢固的,是可商量的。
母子关系有两种,一种是固有的,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,是牢不可破的,是物质,是不可改变的。
一种是通过第三方构件建立的亲情关系,如因子nV的婚姻关系建立的岳父岳母关系,还有诸如继父继母,g爹g妈等,这些关系的成立要靠第三方构件的存在,是意识的,是可改变的。
我就是这样的关系,如果我和她nV儿的婚姻不存在或解除,我和她的关系就不是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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