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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我不说你看不出来,我说出来吓死你!

        丧心病狂,这真是丧心病狂的炫技啊!

        这支笔的笔身,还并没有多么出类拔萃。但仅仅这笔尖,就足以秒杀群雄,笑傲众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南冥因为南爸的熏陶。也算是一个爱笔人,然而因为实在是太懒。从来没有好好练过自己的字,所以现在一手字,在南爸的嘴里,也就是比狗爬稍好一点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越是字差,越喜欢好笔,无可救药地喜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支笔归我了!”南冥立刻就把这钢笔据为己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您喜欢就好。”魏可抓抓脑袋,“南总,我就想拿这个创业。您说行不?”

        和南冥一样,魏可也是个爱笔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对魏可来说,没有什么能比用钢笔画草图更有感觉了,上次设计“莲”时,魏可的笔被摔坏了,差点崩溃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拿这个创业?”南冥皱眉思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上次我笔摔坏,飞去京城找一位老修笔人帮我修好了。”魏可道,“不过老爷子说,这笔因为本身元件质量差,很可能还会再坏。老爷子还说。泱泱中华这么大的国家,竟然连一个能造出好钢笔的厂家都没有,以后的孩子。可能都要用洋钢笔了,我就想,为什么我不能自己造笔?我喜欢的笔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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