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的共同犯罪就是两个要素: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。
现在的情况是,客观上张浩已经和雷无水这些人有了共同的行为,因为他的路线规划客观上给雷无水这些人犯罪提供了帮助和便利。
但是主观上却没有共同故意,就是缺乏对雷无水这些人到底g了什麽的认知。
如果张浩现在亲口承认,知道雷无水这些人是去g了各种各样的贩毒、强J这些g当的话,那就算是主观上有认知,有故意,就算有了和雷无水这些人的共同故意。
这样按照共同犯罪的理论,是可以让张浩和雷无水这些人作为共犯一起治罪的。
这也是张浩的目的。
当然,这有公报私仇的嫌疑,但是张浩觉得这更像是挖掘真相、主持正义。
因为他不认为,张浩对於强子这些人,这麽密集的路径规划,没有丝毫的警惕没有丝毫的猜测。
按理说作为一个警察,对於强子的意图是很容易猜测的。
所以聂涛这个时候才会继续引导着发问。
张浩一开始还是迟疑的,不想回答,然後聂涛继续循循善诱的说道主观方面也是坦白的重要因素,现在江小帅那边已经什麽都坦白了,把自己剖析的稀里哗啦明明白白,甚至连大脑里长了几根毛都数的清清楚楚了,
就这态度b你张浩不知道甩了多少条街呢,你怎麽跟人家b认罪态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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