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起来最容易冲动的大少爷却最理智,下手极有分寸,只留下了皮外伤,做鉴定的话连轻伤都构不成。

        时峰盛痛得蜷缩在一起,看他快醒过来了,郗时拉着钟遇宵就跑,两人骑着小电驴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粉色小电驴慢悠悠地在马路边上前进,路过的车辆快速驶离,一快一慢,在同一个世界同一条马路上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。

        郗时曾经是坐在跑车上的人,他从未想过,有朝一日会屈着大长腿,心甘情愿地坐在一辆粉色电动车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为什么会骑电动车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觉得好玩,就学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好玩——钟遇宵是兴趣至上者,这两个字足以成为他做任何事的原因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想学吗?”钟遇宵转头看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想。”大少爷拒绝得十分干脆。

        钟遇宵没多意外,在郗时眼里,骑电动车可一点都不拉风,大少爷喜欢飙车,喜欢发动机轰鸣的声音,喜欢追逐刺激,喜欢做出格的事,喜欢轰轰烈烈,站在世界的中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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