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见他是真的醉了,也就不和他计较,磨好了墨,他便提笔去沾墨汁。

        正要落笔,他突然停住,抬头怔怔地问我:“你的挽是哪个挽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愣了一下,鄙夷地道:“挽留的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噢。”他埋头去写。

        常听人说他多么才华横溢,可与他接触时,除了听他在床榻上y诗不断,还真没什么地方T现得出才气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今日我才是第一次见识到,他身为文人高雅的一面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字,是真的好看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瞧着那端秀清新的三个字,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还能这样x1引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啦!”他大功告成一般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紧接着又陷入一阵忧思,还不等我好奇去问,突然抬手狠狠咬了口拇指,然后摁在婚书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摁完,他又将目光移向我,我朝后缩了缩,他一把拽过我的手,将血在我拇指上抹了抹,带着我的手往那婚书上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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