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当林晚到达萧墨提前定好的饭店的时候,萧墨就已经等在那里了。
因为是公事,林晚也并不觉得很尴尬。
再说了,她清清白白的又不怕什么!
“林晚,这是你最喜欢的红烧肉,你尝尝?他们家的红烧肉很不错的。”几乎是林晚刚刚坐下,萧墨就给林晚夹了一筷子红烧肉。
红烧肉,确实是林晚最喜欢的菜。
当初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,萧墨就曾经自己下厨为林晚做过红烧肉,虽然做的只是一般,但是林晚却感动的稀里哗啦的。
现在看来,这都是一场笑话。
不过,这个红烧肉,林晚还是爱吃。
毕竟,再没有遇到萧墨之前她就喜欢吃红烧肉,总不能因为一场恋爱然后分个手就放弃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吧!
再说了,红烧肉那么好吃,为什么不吃?
林晚又不是傻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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