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该说,性子是更像极了没遇到陆秋的刘醒,完全就是缺德的冒烟。
更糟的是,泼皮的熊孩子,向来都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。
李招娣这动作,宛若捅破了天一样严重!
胆敢冒犯他护着的人,这是瞧不起谁?
原主这混不吝不只没有这么多的顾忌,这位还会使出十八般武艺,除了把李招娣闹得没脸,更是整天想出损主意,把这大嫂整得是苦不堪言。
最绝的是,原身甚至还会抓外援,让刘三老出面□□老大好几个月,这才网开一面,善罢罢休。
那一次,算是原主在刘家里头,第一次真正的一战成名。
后头四嫂嫁进来,李招娣都能一直这么乖觉的原因,不只是肚子不争气。大半的原因,还在于怕死了这混不吝的四叔子,人家才不管什么辈份不辈份的。
刘富自己无论死活都想娶的李招娣,不过是应证一句老话,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,这一对夫妻的内里,都是欺善怕恶的人。
至于刘醒,那则是无法无天的人物,连亲老子亲老娘都不怕,大哥和大嫂算什么?这小子闹腾起来,李招娣差点都被休回李家去,这做嫂子的能不害怕?
刘华会最亲近四哥,以及最疼四哥家的孩子,其实并不是像其它嫂子所想的,是被刘三婆子的重男轻女给影响的。而是,刘华的心里自己也有一竿尺,因为爱乌及乌,他是真的打从心底就喜欢四哥的孩子。不像对于其它嫂子的孩子,刘华大多都是出于一种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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