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其是现在,看着程之怀穿着毛衣在房间里走动的时候,路笙心里的幸福感几乎要溢出来。
程之怀气质好,从前各种风格的旧衣服都不能掩盖他身上的矜贵感,穿上这件毛衣后,更像是出身良好的小少爷,混在江城外国语一帮非富即贵的子弟中完全没有任何违和感,别人很难看出来他竟不属于这个阶层。
可是,路笙有些酸涩的想,为什么哥哥收到礼物时好像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开心呢?他甚至都没有当场试一下,而是放置了一个多星期之后才开始穿。
哥哥,你不喜欢粥粥送的礼物吗?
程之怀转头就看见一只落水小狗没JiNg打采的坐在床上。周身Sh漉漉的气氛能拧出水来,连耳朵都垂下来了。
“我们粥粥怎么了?”
程之怀放下手里的事,转身捧起妹妹柔软的小脸。
路笙眼睛红红的:“哥哥不喜欢粥粥送的礼物吗?”
“怎么会,哥哥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么喜欢的东西,你看哥哥最近都舍不得脱下来。”
闻言,路笙松开紧握的双手,抱住程之怀的腰控诉:“可是那天你都没有试穿一下的!而且后来一直放在旁边,好久都没有再看一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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