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是。」
泛凉的指尖捏着书签,「呵。」我忍不住笑出声,把书签夹回书中,翩然离去。
【天日纪元1666年9月7日
就在昨天,他为了救她,差点丧命,而我为了救他,去了半条命。
巴康Si了,克莱茵他们也都受了伤,好多血,浓稠一片,就连今天我也因此做了恶梦,我不想他Si,哪怕他不Ai我,哪怕他将来要和她结婚。
为了把T内唯一的灵珠给他,我耗尽了力气,睡了一天,还是没什麽力气,所以写不了了今天。
我该…回去了,该回到谷内,兴许阿姆姆和阿姆达会知道丧失灵珠後还能活下去的办法。】
日正中午,我知道凭我的能力根本躲不过有心人的注意,所以也乾脆没有躲藏,直接走出了大宅。
尽管金多司是血族的主城,但贸易发达,即便是大中午的热天街道上也很是热闹,走进当铺,老板热情的招呼,却发现我是人类之後表情迟疑,「我想要典当东西,」从怀里拿出一条红宝项链,「这个,收吗?」
「是你家主人请你过来的?」他狐疑的看着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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