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?”方朝轩喝了一下午的酒,大脑被酒精懵逼,烦躁和焦虑皆变作麻木和迟钝,吱呀吱呀,像是一台中世纪的破风车。
风吹来了,也不动。
“哥,”方御景伸手用食指背慢慢顺着男人的侧颊摩挲了一下,“晚上想吃点什么?”
“……”对方动作不快,但是对于醉酒的人来说还是难以理解,不等光滑的大脑皮层反应过来,就跳到了下一句话,“…不吃…不想吃。”
方朝轩蹙眉,高挺的鼻梁稍稍皱起。
他的胃里,嗓子眼里,脑子里,鼻子里都是酒。
一点儿也装不下别的东西了。
他眼前都是重影,瞧着俯下身在他身侧的人嘴巴张合说了点什么,又转过身离去。
回廊的灯光下打在那人的身上,暴露了他原本的发色。
…不够浅。
却足让他理智回笼,耳畔蜂鸣般的声响稍稍停歇,视野也清晰了起来。
方御景正抬手解开脖领处扣的一丝不苟的纽扣,白净细腻的脖子上是被领口磨出的一点红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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