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类,赫然足足分列了三百多条细则。
最后一条总结。
以上所有解释权,归制定方所有。
这就算了。
这还不是最丧心病狂的。
最最最丧心病狂的是,最后一页,还有三条特注。
这三条以苏牧的智商,都懵逼了。
第一条特注——男方在任何情况下,不得违背以上准则。
第二条特注——宗门范围,除非违背第一条特注,否则男方必须确保,女方所享有的一切男方应该赋予的权限。
第三条特注——其他范围,除非违背第一条和第二条特注,否则男方必须确保,女方所享有的一切男方应该赋予的权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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