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修哥,真的很感谢你把我的捞出来,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,我对你一百个感谢,但是第二部我想自己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鬼吹灯之前是买断给丁修的,他拿买断价格和电子订阅,写书以来确实赚了不少钱。不过比起丁修的出版费,他这边就有点小巫见大巫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出版分成,听说丁修这边还卖了几个版权,都是几十万上百万的。如果是自己写的话,这些东西就是自己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人往高处走,他也想多挣点,没机会没实力的话就算了,现在机会就摆在眼前。

        鬼吹灯的名气已经打出去了,再写第二部是不缺读者的,写的好的话,版权也能卖。稍微有点过不去的是丁修这边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要是单纯商业关系,他也不会怎么为难了,合约上写的是鬼吹灯的买断,他现在完结重新开新书完全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大不了新书就换个名字,不会和之前的鬼吹灯有版权纠纷。

        问题是当初丁修以读者的身份把他捞起来的,那会鬼吹灯也不赚钱,丁修就是单纯喜欢而给他买断。当然,他也可以说,这么些年,他帮丁修赚钱了,光是版权就赚了几百万,大家谁都不欠谁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在沙漠里人家给你一瓶水,你不能说回到城市后买一瓶还给人家就说扯平了,良心过不去。“我想在魔都买房,而且年纪也不小了,该考虑结婚的事·····”

        听着那边断断续续的凄惨,丁修没有打断,等张木野说完后才道:...后才道:“理解,是该为自己考虑了,你也不用不好意思,人之常情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