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个小时后,左重砸完最后一锤,擦了擦头上的汗,他已经砸碎所有骨头,现在只剩最后一步,点一把熊熊燃烧的大火送走对方。
出来混要讲信用,说了用大火送你走,就一定要用大火送你走。
他拽着王立中的大腿走向汽车后座,浸满鲜血的衣服和血肉模糊的身体,在地面上蹭出了一条鲜红的痕迹,就像一道醒目的标志。
或许是知道死期已至,王立中的嘴角,或许说曾经的嘴角咧了起来,终于不用受罪了,就连脑袋不停撞到石头和树桩也毫不在意。
左重到了车边打开车门,一把将王立中扔到后座,然后从行李箱种取出一小桶煤油,仔仔细细的浇在汽车内外,以及某团烂肉上。
虽然工具和汽车都是偷来以及早就准备好的,但为了以防万一,他还是决定把这些东西焚烧,为了自身安全,不能留下任何证据。
洛卡尔定律说了,只要实施犯罪行为,必然会在现场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被侵害客体及其周围环境,自觉或不自觉地遗留下痕迹。
准备完这一切,他点燃一根香烟站在车前前,吸了两口之后再次点燃一根火柴,轻轻得抛了过去,轰的一声汽车表面着起了大火。
很快,火焰就顺着打开的车门涌进了汽车内部,并在煤油和布制内饰的助燃下越烧越旺,然后他发现垂死的王立中竟然抬起了头。
左重在车外,王立中在车里,两人隔着火焰对视着,眼中的含义都很简单,一个是愤怒,一个是仇恨,或许还有后悔,但太迟了。
“尘归尘,土归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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