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是镇东边举人家的儿子马连梁,一个是在西边田庄上的钱三,这两个人处处跟他作对,是他的死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刚进门就看到两个仇人盯着他,而他也很快发现了这两双轻蔑的眼睛正是马连梁和钱三,他没管只跟张夫子问了好,听了安排坐在自己的座位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刚一坐下,他就闻到了身前好闻的香气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左顾右看了好一会儿,才发现原来是前一桌散发出来的味道,任之初醒了醒鼻子,怪他把注意力放在对头身上,竟连坐在前一桌的季伯常都没注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夫子开始讲经,他也像模像样听,只不过眼睛却不老实的往前面瞟,若不是他长得高,还看不到季伯常的书桌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书桌上干干净净的,书本也摆放的很规整,砚台笔墨也都整齐的放好,再看季伯常,正襟危坐,深衣的下摆也轻轻提起,免得沾上桌下的尘土。季伯常就没注意到他,任之初只看到了对方的头发高高扎起,被深衣包裹的后颈处香味最浓,可惜被深衣包裹着,任之初不敢动,但香的很,闻多了总觉得浑身舒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一股类似于雪松上雪落了下来,还带着一些草木清香。

        总之,季伯常很好闻。任之初闻得晕头转向,把那些仇人都抛之脑后,努力侧着脸才看到季伯常的鬓角,对方没转过头来看他,颇有书中远山雪,高飞雁之感,任之初还觉有些遗憾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季伯常听到夫子点名之后站了起来,带动着衣袖甩动,站立着款款而谈,那股香味竟更重了,任之初摸了摸自己的脸,一开始见面的时候怎么就没闻出来这味道,真真让他觉得自己错过了大宝贝。

        任之初有些迷糊,季伯常站的很直,他竟看到了对方腰带之下,大腿之上的部位非常挺翘,浑圆紧致,随着季伯常说话,轻轻动了一下,他不知为何竟想伸出手去摸,临了又马上收了手,用力的打了打自己的手背。

        任之初啊,任之初,你是个老实人,虽然偷懒不爱干活,但你可以是品行得当的人。怎么能因为季伯常身上很香就去摸人屁股,该打!该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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