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脚疼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任之初还是把脚收了,自己用手擦了擦就算了事,“没感觉到疼,就觉得再不跑就完蛋了,起来,我刚才在山上看,润州城不远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话还没说完,男人就反驳他,“你脚这样不要跑了,就呆在这里,这条路是润州南去的路,到了明天便有出入城的人经过,我们安全,更何况哥哥给我们留个玉带,没事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玉带当个什么使,咱们都没有衣服,万一被路过的人看到说是野合的野鸳鸯举报到官府,我们身上没有文牒,要被抓起来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野合的鸳鸯?”季伯常看着任之初。

        任之初赶忙解释,“我就是一个比喻,比喻。没怎么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还记得季伯常说过的话,不敢开玩笑。

        季伯常握着玉带,递给任之初看,“你,你把他解开,玉带有夹层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任之初照着季伯常的吩咐果然在玉带里找到了夹层,用手一抽竟然是沉甸甸的金珠子,外带是一个卷成团的文牒,上面名字是季伯应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还真有,他随身带这么多钱,就不怕贼惦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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