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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像是摇着粗长尾巴的大型犬一样,把下巴搁在主人的胸口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—我做错事了,但是我也挨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原谅我吧,不要抛弃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你头发该漂了,”方朝轩垂下眼,漫不经心撩了撩对方的头发,食指和中指夹着常烁耳边的发丝,“不考虑换个颜色?”

        常烁的头发并不是天生这个颜色的,而是一次次漂发保持着这种接近白金的发色,只要染头发的人都知道这有多伤头发,而且只要长出一点新的发根…

        常烁就会去漂发根,同时进行保养修复受损的发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年下来花在头发上的钱都快可以买一辆不错的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换,”常烁靠着他,低声说,“我喜欢这个颜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…方朝轩也喜欢这个颜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国外读书的时候,他们花钱都是大手大脚,很少有拮据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也不是没有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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