诺拉。诺拉。男人来来回回叫的只有这一个名字,正如他预想的一样。
奥斯沃德尝到了破皮处的血味,有点苦涩。
他们之后也有过性爱,毕竟弗里斯性感又体贴,而奥斯沃德,怎么说呢,他涂口红的技术越来越好了,他们做爱的时候,金棕色的假发黏在他的眼皮上。弗里斯是个美妙的情人,强悍的下属,忠诚的骑士,当他递上一杯冰咖啡,另一只手还能顺便拧掉你仇敌的脑袋时,你怎么能忍住不把整颗甜蜜地乱跳的心脏奉上呢。
“我一直想去趟海滩。”奥斯沃德趴在床上,单手支着脸颊。“哥谭的海都太脏了,我深有体会。我想去的是电视里那种,金色的海滩,可以赤脚在上面走,有人用奇怪的眼神看我的走路姿势,我就装作是刚刚被沙子里埋的酒瓶碎片扎破了脚的样子。”
弗里斯背对着他,他本想装作若无其事地问一句你想不想去,弗里斯一转过身,他就把头埋了下去。他现在又跟着菲什了,兜兜转转回到了原地,菲什把他的女装都没收了,还骂他是个没出息的小变态。他不敢确定他本人对弗里斯是否有吸引力。
弗里斯走过来了,摸了摸他的脑袋。
“会有那么一天的。”他说。
“你呢。”
“我不喜欢沙滩,或者阳光。”他说。“诺拉喜欢。”
他们又站在了这个码头,熟悉的码头,上次那个绿混蛋就在这里把他推下了海。他微笑着,现在是复仇的时候了。他退后一步,给弗里斯留出足够的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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